我县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1号机组顺利通过环保电价审定

22.08.2016  13:11

为实现超低排放,根据湖南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省能源局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湘发改能源[2015]58号)要求,公司立即开展了烟气污染物净化处理升级改造工作。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7日进行试生产,7月26日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现已进行正式生产,脱硫、脱硝和除尘等烟气处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行。

8月10日上午,由省环保厅及相关专家人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CEMS监测装置进行验收及烟气主要污染物达标情况进行认定。

审查组成员现场检查了项目设施运行情况并召开了审定会,会上听取了攸县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对1#机组环保有关情况的汇报、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期的环保执行情况汇报及环境监测单位对1#机组烟气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的通报。经研究讨论,一致同意该项目1#机组CEMS监测装置通过验收、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要求、能享受环保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