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 确保改革落地出成效

26.08.2016  20:35


湖南召开全省气象部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推进暨动员会      摄影:蒋丹

常国刚作动员报告      摄影:蒋丹

      8月26日,湖南省气象局召开全省气象部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推进暨动员会,全面启动湖南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工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刚指出,要认清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突破改革的关键环节,加强对各级气象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的督察,确保改革落地出成效。
      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是关系气象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中国气象局党组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主动作为。全省各级气象部门要清醒认识到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是依法履职的需要,也是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就稳步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常国刚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依法履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要正确理解《气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防雷减灾职责,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履职,使防雷工作正本清源,提升防雷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管理,促进防雷减灾工作转型发展,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提供动力和保障。
      二要落实责任,完善防雷减灾安全责任体系。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到市、县政府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细化落实防雷减灾安全“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防雷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积极推行防雷权责清单制度,强化防雷减灾权力运行监督问责。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防雷减灾安全责任落实。
      三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当前经济下行、稳增长、保就业的大背景下,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既要“接得住”,更要“管得好”。一方面,要根据改革的新情况,及时调整防雷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做好行政审批和委托性技术服务衔接,提高审批效率。另一方面,要强化防雷减灾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统一开放透明的防雷减灾服务市场运行规则,优化防雷减灾服务市场政策环境,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能。
      四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进防雷减灾职能和机构调整。按照中国气象局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局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在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防雷安全管理机构职责的同时,要完成本单位防雷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逐步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五要强化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各地要认真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逐步建立气象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加大投入,争取核定防雷减灾管理、业务服务相关维持经费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好防雷行政管理、科技支撑业务、行政审批委托中介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等运行经费。
      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文件精神。
      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常国刚强调,各级气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进度;做好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和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督促落实,确保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志祥主持会议,并要求各级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依法有序推进改革进程,全面完成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任务。
      会上,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逸解读了湖南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浩,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蔡奇亮,总工程师汪扩军,副巡视员郭卫星出席会议,各内设机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州)气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省防雷中心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