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长沙市中小学起始年级大班额的通知

24.08.2015  18:14

长教通〔2015〕10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

当前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热点问题,严重影响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长办公会议要求,我市决定从今年开始从严控制起始年级大班额,逐步解决中小学“大班额”现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全市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是严格执行班额标准。按照教育部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各中小学今年下半年要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初中和高中班额控制在每班55人以内,不允许出现超大班额。

三是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随机方式进行平行分班;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全市初一新生分班考试成绩进行平行分班,学校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等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和特色班。

四是加强学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加强监控和管理,新生开学后统一进行学籍注册,统一进行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号,控制二次流动。同时要求学校严格执行转学有关规定,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转学的条件和程序。

五是严控非正常招收外地学生。严控公办学校招收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专家引进、工作调动、户籍转入、购房等涉及正常转学以外的外地生源(现代教育实验学校除外),不允许公办学校到外地招揽生源。学校非正常招收的外地学生,一律不注册学籍。

六是研制解决“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制定出台解决“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县(市)教育局开学后要全面调查辖区内中小学班额情况,摸清底数,科学制定解决“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同时对于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认真分析具体原因,制定“一校一策”的化解措施,力争在三年时间内逐步化解。

9月2日前,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学校将分班名册及时上传到长沙市教育教育管理平台,分班名册纸质稿交区、县(市)教育局普教科备案;8月29日前,城区初、高中学校将新生分班名册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电子稿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长沙市教育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