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座谈会召开

29.11.2016  10:33

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座谈会召开

赵英民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布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排污许可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11月25日在京主持召开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座谈会,组织省级环保部门深入学习领会《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赵英民说,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是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布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落实,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赵英民指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重点是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融合总量控制等制度,确保精简高效;要推动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规范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严格按证监管,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赵英民强调,排污许可改革是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的重构和强化,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办,强化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排污许可制真正建成固定源管理的核心制度。要立即落实《方案》,先行开展火电、造纸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工作;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要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对接,实现数据集成、信息共享、社会公开;要做好部分地区、行业的试点工作,查问题、找方法,探索成熟、实用的排污许可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逐步向全国推广。

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专项小组成员,环境保护部机关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