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水田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解矛盾

03.12.2015  12:07
   湖南法院网讯   (颜志军) 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毛家滩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承包水田发生纠纷的案件,不仅化解了矛盾,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6月,原告杨某通过被告毛某的介绍,承包了近三百户农民的水田,共600余亩,杨某将承包款支付给毛某后便开始耕种田地。今年10月底,在杨某要收割稻谷时,却遭到农户的阻止,理由是未收到全部的承包款,杨某一听急了,这稻谷如果不能收割,价值70多万的稻谷都将烂掉在田里,一年的辛苦岂非白费了?此纠纷几经当地村委、司法所调解未果,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毛某返还收取的承包款。

  毛家滩法庭受理此案后,意识到本案可能会引起群体事件,立即安排干警到村里走访,通过几天的调查,基本上了解了事情的真相,遂组织原、被告双方与村民代表进行调解,在经过多次努力后,村民终于同意让原告杨某先行收割,在收割完后再支付余下的承包款。

  一起一触即发的社会矛盾在庭审前充分化解,不仅挽回了当事人的巨大经济损失,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来源:汉寿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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