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扶贫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召开
2月28日下午,益阳市扶贫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瞿海对《益阳市扶贫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审计调查综合报告》的批示精神,听取了市审计局扶贫专项资金和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区县(市)前期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副市长汤瑞祥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黎石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李永军就抓好问题整改作了部署。
李永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责任要压实,区县(市)党委、政府要压实主体责任,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二是问题要清零,以坚决态度推进扶贫领域问题全部清零、动态清零,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市纪委监委对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处理。三是纪律要严明,要严查扶贫领域工作不实、作风漂浮的问题,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严查“微腐败”问题,严查“一摘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守住纪律底线。
黎石秋在讲话中强调,一是正视问题。区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明确要求。此次审计发现问题3月20日前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必须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明确责任。区县(市)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市直有关单位负主管责任,财政、扶贫、审计负监督指导责任,纪委监委负纪律监督责任。四是自查自纠。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排查梳理,主动整改问题,在5月底前完成所有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清零。五是以案示警。通过加强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查处,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六是整章建制。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要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健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各区县(市)委专职副书记、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供稿:周丹 审批:陶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