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十大执法专项行动“清霾”二环内黄标车将限行
本报1月11日讯 受本地污染物排放和外来输入性污染影响,长沙进入雾霾多发季节。记者今天从长沙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长沙将通过“2016年清霾季·春风行动”,开展十大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重污染天气较去年同期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据了解,此次清霾季·春风行动将持续到3月。按属地管理负责,重点对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冶炼、小电镀、小加工、小洗涤等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加大黄标车淘汰、转出力度;对裸露土地、堆场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降尘、抑尘措施,对拆迁拆违工地的建筑垃圾在春节前清场拢堆,加强覆盖与绿化,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对各主、次干道冲洗降尘,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将未验收的市政道路特别是城郊接合部的道路纳入环卫日常作业;城区全面禁止“三烧”(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秸秆焚烧)。
■记者 李国平
部分执法专项行动
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执法:重点整治违反限行区规定的黄标车、冒黑烟车辆的闯禁行为,对违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扩大限行区域,适时将限行区范围扩大至二环线以内。
垃圾禁烧等专项执法:禁止在城区焚烧落叶、枯草、树枝、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违者依法查处。对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区、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曝光通报。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执法: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利用底层商铺改造从事餐饮服务业的,须建设独立油烟通道高空排放,违者予以关停取缔。
烟花爆竹限放禁放专项执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