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应如何办理手续?
02.07.2015 11:29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星沙时报联合长沙县住房保障局推出“家里那些事”栏目。在购房、装修、居住过程中,如果您遭遇到不公平待遇,或是不了解相关政策,又或是遇到难题,都可以拨打本报电话84870667咨询。
问:房屋装修应如何办理手续?
答:装修服务路程如下:(1)、装修申报。由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申报,填写装修申报登记表,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相关证明等;(2)登记审核。物业管理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装修项目进行审核,核对装修范围及是否存在装修禁止行为。(3)进场手续办理。与业主签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施工消防责任书》,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及气体费用,办理《装修施工登记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告知装修禁止事项与注意事项及相关管理制度,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依法处理。(5)装修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房屋,结清费用退还押金。
问:房屋的共用部位都包括哪些?
答: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谁承担?
答: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或从共用部位经营收入中支付。(星沙时报记者李丹 整理)
[编辑:吴家齐]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02.07.201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