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校或将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自主创业等可计入成绩

21.11.2015  09:19

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11月20日讯 近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在拟修订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支持学生自主创业和社会实践,并新增“学校可以设置创新创业学分”等内容。

按照征求意见稿,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创新实验等活动以及自主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习成绩。学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在征求意见稿中,还对高校学生转学进行了更明确规定。新增“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跨学科门类的”等情形不得转学。此外,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诚信教育写入管理规定,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