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品油生产企业上交消费税将增加约28亿元

05.01.2015  11:03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28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6元/升。此次消费新政在湖南省共涉及39户生产企业,总的税收影响是“有增有减、以增为主”。据测算,2015年湖南省成品油生产企业上交消费税将增加约28亿元,主要涉及长岭石化、巴陵石化等两大成品油炼厂;而摩托车、酒精、汽车轮胎等17户生产企业税收负担将减少约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