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检察:开庭到乡重普法获点赞

24.07.2017  13:11

  湘检网讯(通讯员 冯燚)本是给母亲上坟尽孝,谁知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过火山林面积达454亩,其中烧毁有林地面积为96亩。7月18日,由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在被告人曾某的居住地广福桥镇双云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失火案。

  2017年清明节期间,曾某给其母亲上坟烧纸钱时,空中飞来的一根茅草不幸被点燃,又被风吹到附近的草丛中,瞬间引发了大火,火趁风势,越烧越大,进而引发了森林火灾,将广福桥居委会、双云村等地的454亩山林烧毁,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达96亩。

  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曾某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遂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林业检察室对该案进一步调查分析,发现该案具有当前农村失火案的典型特征,农村失火案件多是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时间相对集中于春节至清明前后,且因气候干燥,易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难已控制的火灾场面。

  针对这一特征,分管副检察长黎扬在审理该案时进一步指出:森林火灾破坏植被,会给国家、集体、个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对森林失火犯罪,我们既要加大打击力度,从严审查,及时公诉,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罚,又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防范、教育警示作用,林业检察室遂决定开展“下乡开庭、以案释法”活动。

  本案在曾某的居住地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吸引了多名村民全程旁听。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案情进行法庭举证,并适时对曾某进行了法庭教育,使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严重错误,曾某当庭表示认罪,并以切身的经历告诫大家引以为戒。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向旁听庭审的村民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让其充分了解失火犯罪的构成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到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并通过直观的公开庭审,提醒当地群众应遵纪守法,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

  检察官提醒:曾某因一时的疏忽酿成严重后果,是当前农村失火烧山案件频发的典型案例,有深刻的教育警示意义。春节、清明节等节日以及农忙期间,村民烧香祭祖、野外劳作要做到安全用火,特别注意防火,在山林地区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扔烟头,以免引起山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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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媤椬(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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