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9.03.2016  13:02

日前,怀化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麻阳苗族自治县工商局副局长曹军酒后滋事问题。2016年1月28日下午下班后,曹军着工作制服参加了朋友聚餐并有饮酒行为。聚餐结束后,曹军一行人站在机动车道上阻碍了正常交通秩序,机动车主刘某鸣笛示意,曹军遂与之发生口角争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曹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方县泸阳镇政协联工委主任杨小韩违规操办乔迁宴导致一人饮酒后非正常死亡问题。2016年1月15日晚上,杨小韩在怀化市某餐馆违规操办乔迁宴,并导致一人饮酒后非正常死亡。杨小韩受到免职处理并被立案调查。

3、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原主任熊运河等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5年,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私设“小金库”,总金额107.4万元,用于接待、滥发津补贴等开支。熊运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

4、溆浦县均坪镇政府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蔡长凤等人违规送土特产问题。2012年3月至11月,蔡长凤、均坪镇老屋场村支部书记向英欢、老屋场村村主任顿家德三人违规用村集体资产给他人送土特产,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蔡长凤、向英欢、顿家德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新晃侗族自治县兴隆中学校长吴建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吴建泽以教师奖金、加班费、工会慰问金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5.5万元。吴建泽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怀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