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户籍制度放开 六类人群可迁入市区
09.03.2016 11:24
本文来源: 湖南在线
怀化新闻网讯 3月8日,记者从怀化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了解到,怀化新的户籍改革制度已经正式实施。在鹤城区内的投靠类、务工类、购房类、人才引进类、居住落户类、经商类这六大人群可在鹤城落户。
据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高亚军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市辖区内户口迁移条件。除鹤城区外,其他12个县(市、区)的居民只要有合法稳定的住宿就可将直系家属迁入当地落户。同时,如在鹤城区居住满两年,凭居住证也可在鹤城落户。
对于购房类,明确了在怀化辖区居民通过购房方式落户的有三种情况:居民在当地(鹤城区)城镇办理了房产证的可以迁户口;在鹤城区办理了购房合同,同时办理了按揭贷款这一类也可以落户;房子符合建筑规划设计,一次性付款的也可以落户,而这个购房落户的在13个市州,怀化是首创。
高亚军表示,根据要求,到2020年怀化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需达到45%。而目前怀化的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17.8%。
“在去年这个文件实施的同时,全市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全市518万人口全是居民户口。你居住在城镇地区叫城镇人口,居住在农村叫农村人口,户口性质是一样的,居住地址不一样。”高亚军表示,目前,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落户将继续保留农村优惠政策的权利。
如果说是因为务工或者小孩读书各方面原因将户口迁到城镇来了,在他迁来了以后,他随时可以将他本人和家属的户口迁回原籍农村,这是湖南省政府2月3日下发的政策,怀化贯彻执行的。(记者 向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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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16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