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出台
12月26日,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怀政办发[2014]26号),设立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并加挂怀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标志着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新“三定”规定,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食品药品综合协调科、宣传与应急反应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同时设立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
同时下设直属事业机构4个: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加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举报投诉中心牌子,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3名;市食品安全技术审评认证中心,加挂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牌子,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信息中心,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5名。
派出机构设置2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城区分局,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下设15个乡镇(街道)监管所;在市管经济开发区设立分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怀化经济开发区分局,正科级,核定编制8名。
根据新“三定”规定,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上1名、监察室主任1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三定”规定还明确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业、林业、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来源:怀化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