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工作心生怨恨 酒后主席台上挥刀砍领导

13.02.2015  13:11
  红网沅陵2月13日讯(通讯员 高歌 宋谋凤)2015年2月12日,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张某系沅陵县官庄镇某公司的电工,因酗酒且工作不认真,去年被该公司评为不称职,解除了劳动合同,丢了工作的张某认为是领导陈某故意整他,故心生怨恨,1月17日,张某喝了酒后越想越气,在路上买了把菜刀就去公司找陈某报复,当时公司正在开会,张某径直走向主席台,挥刀砍向了正在作报告的陈某,因被主席台桌子阻挡,身体失去平衡而未砍到陈某。随即,张某被参加会议的人当场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