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开展技能培训 适当提高补偿标准
汉寿县人社局结合职能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016年,汉寿县人社局根据《汉寿县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迅速开展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为19451名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通过技能培训、职介介绍、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有1130名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成功转移就业,适当提高农村贫困对象新农合补偿标准,为2331人提高报销标准增加补偿费用104.16万元,为61人降低起付线增加补偿费用21.35万元。
一、准确识别人员,分类建档立卡
我局从扶贫办的已经建档立卡的5.5万贫困人口信息中,按照人社部门精准扶贫的标准,依托乡镇劳保站,走村入户开展调查,摸清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劳动技能信息、就业培训信息情况,并逐个填好信息采集表。进一步筛选出了16-59周岁的贫困劳动力19451人,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3510人,并按照“一人一卡”的要求为他们建立了个人档案,并将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录入了省劳务协作信息系统,为人社部门开展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计划从2016年至2018年用三年时间帮助他们脱贫和转移就业。
二、免费开展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为帮助农村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县人社局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了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近年来,我们顺应市场需求,开办了养老护理员、月嫂、电子商务等新兴职业培训班,提高贫困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2016年全县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25人。我们专门召开了乡、镇劳保站负责人会议,将推荐选送任务分解到22个乡、镇、区,其中推荐35人参加市级培训(政德驾校、技师学院),培训工种为汽车驾驭(大型货车B2)、焊接加工、电子商务、汽车维修、维修钳工、电梯安装与维护、中式烹调、美容美发;余下参加县级培训,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培训,培训工种为电工维修、焊接加工、汽车维修、酒店服务与管理等。
截止2016年底,我县已有12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正在市政德驾校、市技师学院、县职中培训学习。其中有28人在市政德驾校、7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培训6人)在技师学院培训学习,93人在县职中培训学习,完成年度任务的102%。通过技能培训、职介介绍、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已有1130名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成功转移就业,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数。
三、搭建信息平台,扩大转移就业
一是大力举办招聘会。我们把职业介绍作为帮助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2016年共举办各类招聘会8场,共提供工作岗位6181个,吸引了5032人参加,2539人达成了就业协议,其中贫困人口423人。二是利用新媒体,扩大就业工作的影响力。2016年上半年,我们开辟了“汉创网”,网站内容丰富、功能齐全,成为我县创新创业工作宣传主阵地;同时,我们利用微信投票等方法扩大了“汉寿就业”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目前我们的关注人数已经达到了5万人。通过“”汉创网“和“汉寿就业”公众微信号,把招聘信息,就业政策、创业动态直接送到贫困劳动力手中,极大的扩大了就业工作的影响力,社会反响很好。
四、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创新创业
为鼓励创新创业,我县在整合原有各类专项资金5000万元的基础上,设立了500万元的创新创业专项引导资金,出台了《汉寿县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对创业者从税收、工商、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重点倾斜有创业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县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我们趁势举办了汉寿县第一届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层层筛选,从50多个报名者中,选出了18家企业参加了最后的决赛,并放到微信平台上让群众参与投票。不仅保证了大赛的公平公正,也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为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创业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资金、场地短缺等问题,县就业处筹资80多万元新建了500平方米的创业孵化基地,短短一年多时间就吸引了包括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传媒工作室、人力资源等10多个企业项目入驻并开展工作,共吸纳就业50多人,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8人。
五、降低起付标准,适当提高补偿
为了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水平,结合本县实际,降低了贫困参合人员的起付线,并适当提高了基本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经本县扶贫办有效认定且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参合人员(五保户除外),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普通疾病及无责任方意外伤害基本医疗费用补助比例提高10%;农村贫困参合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低为3000元(起付线标准以后随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调整)。此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截止到2016年12月底享受新农合住院基本医疗优惠的补偿人次有2331人,可报销费用为1042. 31万元,提高10%的补偿费用约为104.16万元。享受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低为3000元的补偿对象有61人,补偿金额47.52万元,降低起付线增加的补偿费用约为21.35万元,补偿对象人均增加补偿费用约3500元。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