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春耕备耕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农资春耕备耕督查工作的通知
湘供合字〔2015〕15号
各市州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5年春耕农资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保量、稳价、优质”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省社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农资春耕备耕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做好调查研究,把握农资市场变化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资需求情况和农资供应情况,分析研究城镇化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对农资市场需求产生的影响,准确把握农资市场消费趋势,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二、完善储备制度,保障市场供应充足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尽早筹措资金,衔接货源,及时采购、调运,保证库存充足,结构合理。要加强与农资生产厂家的合作,争取区域总经销、总代理权,建立稳固的货源合作关系。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农资储备、供应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承担储备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落实储备品种、数量,确保供应旺季有效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三、强化质量管理,确保供应放心农资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农资经营企业加强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政策,严把进货质量关,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合格,杜绝假冒伪劣农资进入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要彰显“五不”承诺,即不经营过期、失效、变质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资商品;不经营无批文号、无许可证的农资商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不搞虚假广告,短斤少两;不囤积居奇,随意涨价,谋取暴利。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有效杜绝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发挥网络优势,做好连锁配送工作
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要加强对终端网络的控制力,不断提高连锁配送率。要加强对农资连锁、加盟店管理,严格执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管理规范”,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日常巡检,对违规店要及时处理。广泛开展预约订货、送货上门等便民服务活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点要全面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树立供销合作社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引导农民到供销合作社购买放心农资。
省社督查组由带队领导和相关处室组成,将于近期分赴各市、州展开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市州联系,不再另行通知。请各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于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刘翔、刘文
联系电话:0731-84403255
附件:2015年农资春耕备耕工作督查组分组表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2015年农资春耕备耕工作督查组分组表
省社领导 |
联系处室 |
联系市州 |
曾震亚 |
办公室 |
株洲 |
彭秀琍 |
监审处 |
长沙 |
熊小兰 |
人事处 |
娄底 |
杨利凯 |
合作指导处 |
常德、益阳 |
李云才 |
科技工业处 |
岳阳、湘西 |
张炳生 |
纪检组 |
邵阳、永州 |
欧程远 |
办公室 |
郴州、湘潭 |
彭建国 |
财务处 |
怀化 |
程念贵 |
经贸发展处 |
衡阳、张家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