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释法劝诫 彰显司法温情
18.01.2016 17:25
本文来源: 法院网
多次盗窃终不悔,公车扒窃再被抓
据悉,被告人周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于2012年5月、2015年3月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而周某出狱后,既无求生技能,且又恶习不改。2015年10月15日,周某再次在公交车上进行扒窃,用刀片划破乘客秦某的上衣口袋,并窃得1600元现金。后公安机关接秦某举报,将被告人周某抓获归案。
法官寄语多劝诫,司法审判显温情
零陵法院刑事庭受案后,考虑到本案被告人多次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且有累犯情节,特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由该院审委会委员唐荣政主审本案。在被告人发表完最后陈述后,唐委员以其一贯的严谨作风进行了案件初评,对周某的盗窃罪名及公共场合扒窃的危害性质进行了阐释,并对周某累犯不改、累判不改的行为表示遗憾,希望周某能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不再做社会的蛀虫。
师徒相认自知惭,当庭悔罪泪满流
主审法官训诫后,一旁的人民陪审员蒋益华忽然发问“周某,你还认识我吗?”被告人周某定睛相望,颤颤巍巍地喊出了一声“蒋老师!”
师徒相认的一幕惊讶了审判庭里每一个人。据悉,陪审员蒋益华系中学教师,有长年农村工作经验,亦曾在本案被告就读的初中担任过授课老师。“我清楚的记得我授课的学生们的名字,一晃这么多年,我的初中的学生也变成了中年人,但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自我堕落到这个地步,多次盗窃,累教不改,真让我这个做老师的感到面上无光!你已是有子女的人,你是孩子们的人生老师啊,你的行为不但是对自己的极不负责,也是对孩子们教育的失责啊!”蒋老师动情地说道。
这番言辞也忽然触动了周某内心的柔软之处,周某的眼神更加黯淡,并开始抽泣,连声说道自己对不起老师的教诲,并承诺出狱后一定痛改前非,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也对小孩教育的缺憾尽最努力的弥补。 来源: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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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201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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