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2015年空缺处级职位干部选拔工作方案
经委党委研究决定,拟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委内现有空缺处级职位的任职人选。为做好选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委处级职位空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委党委集体领导,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突出工作实绩,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将思想素质、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组织协调、领导带班能力强,群众公认、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选拔到处级岗位上来。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
1、处长(主任)3个;
2、副处长(副主任)5个;
3、调研员、副调研员若干(视空缺情况另行确定)。
四、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7、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8、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选拔任处长(主任)应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①现任调研员;
②任职满2年的现任副处长(副主任);
③任副处长(副主任)、副调研员合并时间满3年的现任副处长(副主任);
2、选拔任副处长(副主任)应符合以下资格之一:
①现任副调研员;
②任职满3年的现任主任科员或正科级干部。
3、选拔任调研员应符合以下资格:
任副处级职务满4年以上;
4、选拔任副调研员应符合以下资格:
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满4年以上。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6月30日。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5月初,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经委党委审议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第一步:选拔处级领导职位干部人选。
1、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5月23日,公布《工作方案》,各处室组织学习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从公布《工作方案》起至5月24日上午11点前,组织自愿报名。报名结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民主推荐。5月25日8点30分,先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然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和领导班子成员推荐。会议投票推荐范围为委机关、监事会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个别谈话推荐范围为委党委委员以外的其他副厅以上领导和委机关、监事会、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处长(主任);领导班子成员推荐范围为委党委委员。民主推荐按照会议投票推荐占40%、个别谈话推荐占28%(其中,各处室处长和主任推荐占16%、委党委委员以外的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推荐占12%)、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占32%的比例计算得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演讲面试人员并公布名单。
4、演讲面试。5月26日8点20分,参加演讲面试人员首先抽签产生演讲面试顺序,然后依序分别发表演讲并回答评委的现场提问,评委现场评分,总用时不超过8分钟。评委由委党委全体成员担任。
5、确定考察对象。5月27日上午,人事处按民主推荐得分占70%、演讲面试得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以排名先后作为重要参考,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1: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考察对象,启动“两核查”程序。6月10日,人事处将通过“两核查”的名单报委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由人事处牵头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7、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6月12日下午,召开委党委会集体讨论,按干部任免权限作出任免决定。
8、任前公示。6月12日至19日,按规定程序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9、履行任职手续。在公示期内,没有举报反映问题的,则发文任用;如有举报,则由人事处和委纪委(监察室)联合调查核实。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实,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干部使用的,则办理任免手续;所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并影响任用的,不予任用。
第二步:选拔处级非领导职位干部人选。
参照上述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不组织报名,不面试演讲,把民主推荐结果以排名先后作为重要参考,综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按照(1:1)+1的比例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其余程序同第一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认真执行《工作方案》,坚持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和程序办事;严禁跑风漏气,严禁泄露民主推荐、考察和委党委讨论决定等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在资格确认和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严禁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严禁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取消参选资格。
选拔工作接受委纪委(监察室)和省委组织部的监督,对干部群众所反映的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调查核实,对违反选拔工作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举报受理电话:82211535、13507479286、82211570。
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委员会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