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

16.03.2018  05:01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相互配合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得到健全。圆满完成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是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了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24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了省、市、县、所和旅游景区12315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开通了全国12315互联网第一期平台。全省12315工作机构达1281个,消费维权服务站达4464个、“一会两站”达8560个,消费维权网络遍及城乡。2017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7.9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亿元。

三是消费领域执法力度明显加强。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全年抽检商品5013组,查办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1459件,案值2088.5万元,罚没2108万元。

四是消费维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幸福湖南”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确立了以主体自律、信用约束、社会共治为基本原则,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纠纷调解为重点,以推进“一承诺五制度”为抓手的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机制。部署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5588”工程,即用5年时间,在全省消费环节经营者中培育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500家,市州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0家,县(市、区)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8000家。通过一年来的创建活动,全省消费环境明显优化,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五是消委组织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广泛开展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系列宣传教育、老年消费“五进”系列活动、消费热点领域商品比较试验等,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在省内十家电商企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动电商直通车建设,网络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大幅提升。

2018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充分发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作用,以消费者为中心,积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强化信用约束,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惩戒;二是关注维权热点,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12315建设,定期公布投诉数据;四是支持消费者委员会履责提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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