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暨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年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06.10.2014  19:42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暨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年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湘农危办〔2014〕4号

各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我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顺利完成,省危改办于7月抽调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危改办相关负责人共40人,分14个检查组对各地进行了年中交叉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进展

本次重点检查各市州和部分县市区的2013年“建新拆旧”情况、2014年预拨任务实施情况、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和重点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以及2013年渔民上岸安居任务开展情况,共入户现场抽查了18个县(市、区)的190户农户和42户渔户。检查结果表明,2014年上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工作进展顺利,工程进度和质量保持了较好水平。

(一)农村危房改造预拨任务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项目进度稳中有增。2013年底,我厅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预拨201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025亿元,初步安排改造任务86700户。截至2014年7月底,已动工的62615户,开工率72%,比去年同期增长7个百分点;已竣工17881户,竣工率21%,比去年同期增长4个百分点;已入住的7689户,入住率9%,比去年同期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湘潭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怀化市开工率均达到了80%以上,总体水平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入户抽查结果显示,危房改造选址原则上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质量基本安全可靠,相关技术指导基本到位,农户总体满意。

重点帮扶”全面落实。截止2014年7月底,全省共确定重点帮扶对象24727户,占总任务数的28%,超过年度计划要求3个百分点,已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全部开工,开工率100%。检查组入户抽查的近80户重点帮扶对象,全部对象认定符合审批要求,规划建设标准基本符合要求。

整体推进”稳步实施。截止2014年6月底,各地共上报农村危房改造整体推荐示范项目153个,示范点危房存量10000余栋,计划两年时间内全部解决。郴州、娄底地区自加任务,每个县市区上报实施2个以上整体推进项目。长沙地区进展总体较快,双冲村、彩陶源村整体推进已取得一定成效,长沙县提出3年内解决全县全部剩余农村危房的计划。

灾后重建有序开展。5月以来,邵阳、怀化、湘西州等地因强降雨引发次生灾害造成较严重的农房倒损,相关市县积极将灾后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结合,整合资金,帮助困难农户重建家园。隆回、新邵、麻阳、新晃、辰溪、安化、凤凰等地还将地质灾害严重的村庄,按照“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风貌”的要求,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启动了整体搬迁工作。

(二)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进展顺利

2013年,我厅与省发改委、省畜牧水产局下达2014年度任务,涉及23个县市区3864户,补助资金共5774万元。截止2014年7月底,已动工的2703户,开工率66%,其中新建和修缮加固2366户,补助购房330户,已竣工643户,竣工率17%,已入住的456户,入住率12%。沅江市、华容县等安置任务较多的地区,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确定的示范点规模分别达到120户和180户。目前,已完成示范点的选址、征地、拆迁工作,进入施工阶段。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

自2013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职能调整和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以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和各乡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实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农村安居工程管理机制,并为下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管理、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打下基础。长沙、株洲、衡阳、郴州等市制定了市级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标准图集和操作守则等技术规范;娄底市实施监督检查常态化,每月全市一督查;张家界市整合扶贫资金1万元/户已全部到位,衡阳耒阳市整合民政等其他部门农民建房经费600万元集中用于危房改造。抽查中,80%以上的县市区安排了专门的工作经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信息档案建立和乡镇工作评优奖励。

二、存在问题

(一)“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地区没有把“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的执行作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总体绩效的关键来抓,认识和工作不到位。个别县在与农户签订协议时没有明确农户拆除旧房的责任,少数县在农户未按规定拆除旧房的情况下仍通过竣工验收。在入户检查中发现,近30%危改户没有按要求拆除或者完全拆除旧房,同时,因户主全家在外打工、经济能力等原因,部分通过2013年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没有真正住人,少数农户仍住在旧房里,形成一定隐患。邵阳、娄底、益阳、岳阳等地均不同程度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越是贫困地区,“建新拆旧”执行的难度越大,土地资源浪费和人居环境破坏越严重。

(二)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进展不一。各地整体推进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方案总体水平和标准偏低,约50%的地方没有对配套设施、庭院建设、人居环境、绿色农房、特色风貌及建设时序、建房管控等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和科学设计,个别地区仅编制了农房建筑方案标准图。少数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整合力度不大,部门合作机制未建立,住建部门指导力度不够,工程实际进展较慢。怀化地区仅麻阳县和通道县上报了整体推进示范项目,岳阳县等个别地区因前期工作不扎实等原因要求变更示范地点。

(三)地方配套和分类补助标准执行不严格。各地地方财政投入总量较去年有所提高,除长沙地区外,仍普遍存在配套标准偏低、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部分市县财政暂未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或配套标准未达到全省规定的2500元/户。部分县市区虽然制定了分类补助标准,但在实际分配补助资金时,怕麻烦、图省事,简单粗糙搞“平均主义”,难以真正解决特困农户的实际需求,其中保靖县等地较严重。个别乡镇出现了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的问题,虽按规定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在群众中已造成不良影响。

(四)建筑面积超标情况继续存在。对70户2013年危改对象进行抽查,20%左右危改对象的实际建房面积与系统录入面积存在一定差距,其中1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系统信息录入真实性问题。在抽查的2014年重点帮扶对象中,存在个别建房面积超出《实施方案》规定建设标准的问题,其中城步县建房面积超标现象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下达2014年度全省剩余任务和国家、省配套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保质完成全年任务。

(二)认真开展农村危房到户调查,编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引,制定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

(三)落实重点帮扶政策,确保重点帮扶比例,严格控制建房规模。

(四)科学制定和实施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方案,结合规范农村建房、特色农房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以及今年5月至7月农村受灾地区的灾后重建和地质灾害区整体搬迁等工作,加强领导,整合资金和政策,优化农房设计方案。2014年底,50%以上的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各市州危改办要对整体推进方案及农房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和指导。

(五)全面实施全省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3年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危房到户调查专项培训。组织参加全省乡镇干部培训不力的县市区,将视情况适当减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数量;不能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乡镇,建议县级危改办减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数量或者暂时不安排。

(六)各地对照检查情况,认真查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做好下阶段工作安排,相关整改情况在年底组织的全省年度绩效检查中反馈。

请各级危改办将相关情况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附件:1.湖南省2014年7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表

2.湖南省2014年7月渔民上岸安居工作进度表

2014年7月危房改造、渔民上岸工作进度表.xls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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