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市政府2017年一号文件(全文发布)

07.03.2017  08:04

  星辰在线3月7日讯 昨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都市农业新格局的意见》,聚焦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大礼包”。长沙晚报受权全文发布本文件。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

都市农业新格局的意见

(2017年2月27日)

  近年来,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呈现持续向好势头,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差距不断缩小。进入新时期,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农业供给与都市消费需求不相适应、农业要素配置不合理、农村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中央、省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以满足都市需求、提升乡村品质、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追求,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统筹处理好供给与需求、都市与乡村、发展与生态、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农民的关系,努力把长沙打造成为全国优质农副产品的供应基地和现代都市农业的样板、农业创新发展的中心、农业对外开放的高地、品质乡村建设的典范。

  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都市农业新格局。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率达到80%,农产品品牌对农业经济的贡献率达到70%。农业经营效益大幅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比例超过80%,年综合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企业达到100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收入突破1000亿元。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实现全覆盖。城乡融合加快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生活与城市全面融合,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确保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以上。

  2017年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要着力完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计划;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统筹推进,加快调优产品结构、调好生产方式、调顺产业体系,推动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着力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领域,力争在农业转型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重要平台、重大项目、重点改革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现代都市农业新格局布好局、奠好基、起好步。

  一、着力调优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供给质量

  1、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打造环中心城区休闲农业产业带、近郊优质农业产业圈、远郊特色农业产业片区,在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侧重发展观赏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在浏阳市、宁乡县侧重发展优质粮油、绿色蔬菜、特色经作、生态养殖和经济林木。提升区域优势产业,合理划定粮食、蔬菜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巩固粮食主产区产能,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保护提升区域特色农产品,增强农业产业竞争优势。发展高附加值农业,支持开发功能性食品、生态健康产品、休闲产品、文创产品等多样化的农业产品,提升农业产业经营效益。

  2、提升农产品品质。围绕安全、绿色、优质的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以粮食、蔬菜、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和区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农业种植园区、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动农业产业链各环节标准的相互衔接配套,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积极推行“自然农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支持开展标准化认证,提高绿色、有机农产品占比,增加中高端农产品供给。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动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精确配置生产要素,精细实施农业生产,精致打造农业产品。

  3、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制定农产品品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发展保护体系。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重点打造金井茶叶、宁乡花猪、罗代黑猪、大围山水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品牌农业企业,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经营运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批品牌农业企业。建设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升级版,重点扶持以地理标志产品、区域特色农产品为基础的区域公用品牌。加大品牌推介力度,开展农产品品牌评选推荐活动,依托国际国内各类农业主题展会、节会推介长沙品牌,利用网络和新媒体扩大品牌影响。提升中国中部(湖南)国际农博会等农业主题展会的品牌效应,打造国际化农业品牌盛会。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重点依托“湘品出湘”“湘品出境”工程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开展跨区域、跨国经营,提升长沙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新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定期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完善畜禽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区县(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队伍、装备建设。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和风险分级管理责任,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

  5、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湘菜食材、休闲食品等特色加工产业,重点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专业园区、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业服务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生产租赁、农机作业、产品烘干等农业生产服务,支持专业物流企业发展农产品冷链运输、直销配送等农业流通服务,探索发展认养、定制、众筹等个性化农业服务。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完善休闲农业行业标准,加快现代农庄提标提质和乡村旅游资源整合,着力培育休闲农业运营平台。

  二、着力推进绿色增长,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6、改进资源利用方式。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面实施农田有机质提升行动,通过推广集中连片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等措施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推广“水稻+”生态高效种养结合模式。实施农村秸秆禁烧工作,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

  7、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总体规划,强化农村环境问题统筹治理,加强农业产地环境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吸引市场主体加大对农村污水和垃圾治理的投入,提高农村环境治理质量。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按照“零排放、零污染”的要求,建立市场化治理机制,依托龙头企业推进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改造,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域范围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改造。扎实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促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制定促进化肥、农药减量的激励政策,全面普及测土配肥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措施,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化。

  8、推进农村生态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升农业农村生态供给功能,加快构建长沙生态安全屏障。探索实施耕地、山林、河湖休养生息,通过休耕、限制、退出等措施促进农业农村生态修复。加快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减灾体系、节约高效的供水保障体系、水清岸绿的流域生态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推进“一江六河”保护治理,加大截污、提标、补水力度,启动湘江及主要支流沿岸退耕还湿、退耕还林等工作。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建成圭塘河生态引水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构建引排顺畅、蓄泄得当、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河湖库渠水网体系。开展“新三年造绿大行动”,按照增量与提质相结合的要求,推进千园之城和环城绿带生态圈建设,打造镇村森林化、农田林网化的网络型绿色框架和生态屏障。加大野生动植物和珍稀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及治理工程,每年建设10个湿地生态建设示范点(村、社区)。启动实施绿心地区生态补偿,逐步推广绿心保护与发展试点示范片建设。

  三、着力建设品质乡村,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9、深化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规划统筹,全面完成乡村规划,推动“多规融合”,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功能配套齐全、人文气息浓厚的特色小镇。按照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标准,总结推广成熟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发挥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村、示范片区和百里示范走廊带动作用,到2020年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10、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整体规划、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开发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土壤改良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范围,到2020年新建100万亩高标准农田。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加大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集中建成一批管道输水及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按照建设同标、投入同量、管护同步的要求,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到2020年新建和提质改造农村公路2000公里以上,实现农村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到2020年实现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达100%。加强农村通讯网络建设,推动宽带中国、光纤入户工程实现全覆盖。

  11、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逐步将农村幼儿教育纳入政府支持范围。完善农村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装备水平。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到2020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12、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建立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室),实施一批文化惠民项目。开展特色传统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加强农村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传承好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制定村规民约,弘扬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深入整治农村社会黄赌毒、黑恶势力、非法宗教等不良风气,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不良现象,切实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民风。

  13、率先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五个一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救助等14项专项扶贫工作任务,确保实现2017年我市省定贫困村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考核监督和督查巡查制度,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原有扶贫政策保持到2020年,防止脱贫后返贫现象,巩固脱贫成果。

  四、着力推进创新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14、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推行企业化的农业组织模式,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组织方式,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整合分散的农业资源,建立共享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业资源价值。推行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模式,鼓励农业企业推进专业化生产,推动农业企业由“小而全”向“大而专”发展。推行规模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发展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经营。实行产业化的农业推进模式,以农业产业为单元,以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兼并、重组为主要形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15、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出台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政策,制定“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推动互联网思维、技术、模式融入农业产供销各个环节。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片区。启动“互联网+”平台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线上开放、线下整合的原则,建设“1+5”农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业互联网配套服务体系。推动商贸、供销、邮政、电商互联互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仓储物流体系和物流配送网络。推进农村电商跨越发展,完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和镇、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引导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发展“互联网+”订单农业。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16、强化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实施重点农业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加快推进农业产学研一体化建设,重点打造100个农科教结合基地。加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技服务队伍建设,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引入项目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业技术装备创新,大力推广适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国家级长沙综合气象观测试验基地及气象防灾减灾示范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

  17、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统筹安排、产业带动的培训机制,整合各渠道培训资源,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办法,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培训主体作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探索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扶持一批乡村工匠,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采取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跟班学习、委托培训、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对外交流。健全支持农民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整合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的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开设开放式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18、提升农业发展战略平台。统筹市、区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两区一园”建设。加快推进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创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快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服务体系,探索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途径。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结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千园”工程建设,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到2020年打造100个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五、着力深化综合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19、全面推广“三权分置”的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全面推行农村土地合作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一村一社”。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县有所、镇有站、村有社”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20、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为目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推进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推进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村土地征收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支持各地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补偿。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

  21、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机制。设立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探索财政资金“拨改投”试点,以财政资金出资引导,吸纳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推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PPP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

  22、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探索引导农民集中居住试点,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采取“带地入建”、易地搬迁、货币安置等方式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推进森林防火保障体系改革及护林员管理体系改革。全面实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新型惠农综合服务体系,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六、着力强化工作保障,切实凝聚“三农”工作合力

  23、加强“三农”工作统筹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动摇,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加强各级党委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实施“三农”工作例会制度,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总召集人,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强化各级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牵头责任和涉农部门的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24、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加。市、区县(市)财政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试点示范。各级财政已经形成的农业农村投入不得调减,可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适度调整投入重点与方式,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农业转型发展、“菜篮子”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产粮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探索国家、省、市下拨涉农资金整合的有效形式。推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环节源头整合改革,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

  25、强化农业农村用地保障。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农业农村各业用地。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组织开展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严格落实农业用地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按不超过农业生产面积3%(最高不得超过100亩)的标准核定配套建设用地,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26、推进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实行农业农村工作项目化管理,策划、铺排、实施一批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项目。将符合要求的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项目优先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帮扶范围。建立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对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成效突出的建设主体给予重点扶持。

  27、加强“三农”工作考核督查。将农业农村工作纳入市对区县(市)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农业农村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对涉农区县(市)开展专项考核,重点考核脱贫攻坚、粮食安全、“菜篮子”工程、农业转型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改革、美丽乡村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将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清单,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工作专项督查,推进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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