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从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落实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精神,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造就了一支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女领导干部队伍,基本实现了市委提出的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
一、女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女干部队伍更加壮大。截止2014年底,全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中女性2039名,占总数的24%。厅级女干部7人、处级女干部124人,分别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4.2%、14.1%,其中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5人,占全市35岁以下处级干部的一半。35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渐有所增加。
(二)女干部使用配备更加合理。目前市级领导班子中厅级女干部4人,市委、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四个区县领导班子共配备女干部24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了1名以上女干部,其中女区长1名。全市101个乡镇(街道)中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106人,其中,女党委书记11人、女乡镇长16人。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中配备了32名女干部,其中女 “一把手”4名。
(三)女干部参政议政作用更加充分。2011年9月召开的市第六次党代会党代表中女代表有59名,占代表总数的17.88%,与市五次党代表女党代表所占比例持平;分布在我市的省党代会女代表有4名,全国党代会女代表1名。市第六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有69名,占代表总数的19.5%,比第五届增加0.2个百分点;我市3名全国人大代表中,有1名女代表,全省人大代表女代表有5名。市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女委员有66名,占总数的26.8%,比第五届增加6个百分点。
(四)新发展女党员数量和比例更加满意。2013年,全市新发展女党员742名,占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35.95%,新发展农村女党员304名,占当年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30%,分别在2010年底的基础上提高了5.95个百分点和5.4个百分点,达到了《2011-2015年张家界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中提出的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5%的目标要求。女性进村支两委的比例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高标准谋划。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将女干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规划,来部署,来落实。一是制定规划目标。2006年、2011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妇联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张家界市培养选拔女干部五年规划,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强政策保障。在女干部的使用上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积极推行“四确保”政策,即换届调整领导班子确保有女干部的配备方案;在同等条件下确保优先提拔使用女干部;职务调整、岗位调换确保兼顾女干部;外出培训、考察、挂职锻炼确保安排女干部。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女干部在文明社会创建和创先争优等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并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重视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妇女参政议政的热情。
(二)高水平培养。以提高素质为重点,把握女干部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注重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积极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近年来,全市先后通过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女干部578人次,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培训女干部2100多人次。大力加强在职教育。2001年以来全市有1400多名女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并取得了大专以上文凭。大力培养高层次复合性人才。共有3名女干部被选派到美国学习培训半年,有7名女干部被选派到韩国研修半年。二是抓实践锻炼,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全市选拔了180多名女干部到基层任职,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有意识地安排女干部上任前到信访部门跟班学习锻炼,提高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大胆把女干部放到常务副职、党政一把手和综合部门等重要岗位上培养,早压担子,多压担子。2013年、2014年市委提拔重用了31名女处级干部,占提拔重用总人数的21.5%。
(三)高目标选用。解放思想,不拘一格,大胆选拔,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一是调整班子集中选。在审批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时严把结构关,凡女干部没有达到规划要求的,一律不批,要求重新调整人事安排方案。2012在年区县领导班子换届过程中,提拔了7名女干部进县级四大家领导班子。破格提拔了一名80后女乡党委书记,直接安排进县委、县政府班子。二是拓宽视野优先选。坚持在各个领域的干部选用中优先考虑女干部,不断充实女干部储备。如在公开选调、引进人才方面不受性别限制,目前我市选拔的女性选调生比例达到了37%,2014年招录的14名选调生中,女性有10名。三是专设职位公开选。我市每次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根据需要设置女干部职位,几年来共设置女干部职位11个,全市共有287名女干部报名参加考试,通过公选走上处级领导干部岗位的18名。有100多名女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岗位。四是打破常规大胆选。坚持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妇女干部,不唯资历,打破常规,大胆选拔,起用一批综合素质比较好、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妇女干部。
(四)高素质发展。按照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要求,从强化责任、注重培养、严格程序入手,切实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一是抓结构。认真编制全市发展女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发展女党员的数量、结构比例、行业分布和质量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把发展重点放在了35岁以下女青年、工作一线女同志和农村带头致富女能人上。结合各基层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把妇联“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女党员的一条重要渠道。二是抓培养。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女性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使女党员的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坚持利用党校平台办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同时通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主题活动的开展,激发广大妇女的入党愿望。有意识给妇女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把她们置身于工作实践中接受考验和锻炼,及时把在艰苦环境中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2013年全市女性入党积极分子达到1907名,其中1036名被列为发展对象。三是抓关口。坚持标准不降、程序不减,在吸收女党员时着重把好“六关”:即考察审查关、党员标准关、组织谈话关、入党手续关、党委审批关、党员公示关。对培养时间不够、对党认识不深、培训考试成绩不及格、入党动机不正、政治审查不过关、手续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保证发展女党员的高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由于受传统 “男尊女卑”、男强女弱思想观念影响,个别地方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存在应付心态,甚至存在“凑数观念”,认为妇女干部只是在领导班子中凑数,装点门面,有的对女同志担任领导职务不放心,不敢压重担。
2、文化层次整体较高,但实践能力相对较弱。女干部大多在机关成长,长时间下基层或从基层上来的很少,有一部分女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家庭与事业的关系,参政意识不强;少数人安于现状,怕吃苦,不愿下基层工作,有的在一个岗位一干就是十几年,工作经历单一。因此决定了部分女干部的知识面不宽、实践能力不强,特别是宏观管理、统筹谋划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
3、分布上有待进一步科学。女干部存在着企事业单位较多,党政机关较少;群团组织较多,重要职能部门较少;副职较多,正职较少的“三多三少”现象。总体上仍有“女不如男”,女同志“只能当配角、不能当主角”的思想。
4、农村青年女党员发展源头不足。大量农村35周岁以下的女青年在外务工,人员流动性大,造成部分村党组织对女性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工作缺失,村支两委女书记、女主任后备力量不足。
5、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女党员滞后。非公有制企业员工身份复杂,流动性大,党组织领导班子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给发展女党员带来一定困难,个别企业业主对发展女党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企业党建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影响了发展女党员培养选拔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1、抓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妇女干部参政氛围。营造氛围。要做好宣传工作,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使人们坚信,男人和女人只有性别上的差别而没有先天素质上的差异。女同志有自己的特点,完全可以发挥男性所无法替代的自身优势,要努力造就有利于妇女参政的和谐、融洽的外部环境,争取全社会对妇女参政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2、抓锻炼。多途径、多方式锻炼女干部,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参政能力。女干部要真正得到社会的承认,最终要靠自身素质的提高。要帮助女干部树立有为才才有位的观念。帮助女干部不断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立、自信、自尊、自强的精神,增强竞争能力,提高参政意识。要通过加强培训、多压担子等途径促进女干部的成长。
3.抓选用。改进选拔任用工作,让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要不断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女干部的方式,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适当增加定向选拔女干部的岗位和名额。要在现有基础上,提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配备女干的工作目标。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后备干部队伍有更多数量的女干部。要重点掌握一批能够担任党政正职以及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女干部名单。
4、抓服务。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发挥服务职能。妇联是发现、培养、推荐、输送优秀女性的重要基地,必须下大力气,切实加强妇联自身建设。要加强班子建设,把各级妇联班子建成党和妇女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好班子;要加强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素质,发挥基地作用,优进优出,加大妇联干部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分发挥妇联为女干部培养发展的服务职能,掌握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建立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女干部台账,能为组织选用女领导干部提供更多信息服务。
5、抓保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女干部培养选拔保障。主要完善四项工作制度,即党委议事制度,将女干部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目标管理制度,增强《规划》意识,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女干部缺位后,不由男性挤占,及时补充;考核制度,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联席会议制度,为组织部门和妇联之间的沟通、磋商建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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