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聚焦“三读”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

12.03.2015  12:06

刚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已为环保工作办事、遇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提供了法律依据,当前湘西州正面临环境问题突显时期,贯彻好新环保法显得尤为重要,增强环保底线思维,做好“三读”工作,确保“有守”和“有为”的有机统一。一是做好“通读”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好新环保法学习,不仅要让决策层理解新环保法,也要让企业明白新环保法、让广大人民群众认知新环保法。二是做好“解读”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职责,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建立责任体系、问责制度和监督参与平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已将环境保护各项责任进行了具体分解,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对号入座,认真解读,全面履职。三是做好“精读”工作。新环保法需要认真贯彻,更需要全面落实,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和整改区域内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问题,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区域内各类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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