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法院周刊》:岳阳云溪做实“微”功夫促司法公开
http://www.efaw.cn 2014-11-20 13:02 来源:法制周报-湖南法制新闻网
岳阳云溪做实“微”功夫促司法公开
2014年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为拉近群众距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大力构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法院。
零距离目击“庭审”
8月15日,云溪法院刑庭在数字法庭公开审理“4·30”绑架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源于2014年4月30日,嗜赌成性的被告人何某、刘某在某小学后门将被害人谌某(男童)骗上车后,用事先准备的电话卡多次拨打其家人电话,索取300万元赎金并不准报警。下午4时刘某、何某被抓获,男童被解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刘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控制他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为让更多群众了解该案的审理,当天该院在网络平台对庭审同步直播,并制作成普法节目在岳阳电视台、云溪电视台播出,多种渠道实现庭审公开。据悉这也是该院2014年第10场庭审直播,该院也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庭审直播工作。
线上服务晒“文书”
“法官,2013年在你们院打了官司,但判决书我给弄丢了,现在要急着用,不知道能有什么办法么?”以前只能由当事人本人凭借身份证才能到法院档案室查询,但现在却有了更便捷的办法。
2013年来,云溪法院将该院生效案件的判决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外,如涉及未成年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案件,其余生效裁判文书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云溪法院网”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为了既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又主动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该院对文书上网进行层层把关,不仅要承办法官对裁判文书进行审核、技术处理当事人个人信息,还要求审判管理部门核查后发布。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台账,每月对各业务庭室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文书上网及时、有序。
网络布控促“执行”
9月27日,云溪法院收到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反馈信息后,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某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款项扣划90万元,一次性将被执行人拖欠罗某的定做费用、张某的货款以及卢某的工资等5案执结到位。9月30日,某投资控股公司主动到法院将拖欠的10万元归还申请执行人马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公司还承诺剩余3万元在2014年12月前全部履行。
近年来,为打击规避执行行为,该院设立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中心,将执行案件全部录入查控平台,由省高院统一管理,实现网络协助执行查控一体化:即被执行人在全省范围内银行账户、房产等信息进行综合查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即可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及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等。
目前,该院又正着手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在现有公开基础上,进一步公开案件的立案、庭审、调解、宣判等诉讼过程,通过电子屏、微博、网站等技术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通讯员 卢楚文 刘幸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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