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3岁童求报警 传销洗脑类似精神病

20.08.2016  02:06

  劫持人质大多是为了谋财害命,最近劫持3岁童求报警却让人觉得非常机智,深陷传销组织的张某因无法脱身,选择了极端的方式解救自己并协助警方端掉了传销窝点,没有让传销再祸害更多人,许多传销洗脑会让人产生类似精神病的症状,危害极大。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结果来西安赴约后,重庆男子张某才发现被骗到传销组织,在被严密看管无法脱身的情况下,他冒险在菜市场里“劫持”了一个3岁男童,引起群众围堵并被抓获。

  最终,张某作为传销案的受害人被解救,传销组织43岁的女头目贺某近日被灞桥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去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许,白杨寨村蔬菜市场里熙熙攘攘。突然,一名30多岁的男子气喘吁吁地跑过,在市场中突然抱起一个小男孩继续跑。被抱走的小男孩放声大哭,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大喊一声:“你干啥呢!”并冲向抱走孩子的男子。

  

(图片来源:网络配图)

  年轻女子是在市场内摆地摊卖衣服的,小男孩是她的儿子。此时,很多人意识到有人劫持了孩子,于是将男子堵在了市场里一面围墙下面。面对围堵,男子用一只胳膊将男孩的脖子勒住,另一只手拿着匕首架在脖子上,情绪很激动。男子先是要钱,后又让围堵的群众赶紧报警,“我刚从传销窝点跑出来,可能还有人跟踪我,我也是没办法了。”

  后来,卖菜摊主、市场管理员、超市老板等几人或击打男子头部、或扭住胳膊、或用凳子砸掉匕首,小男孩得以挣脱。男子被群众控制,随后被警方带走。商贩拍摄的视频显示,男子被制服后,跪在地上,哭诉自己是为了从传销窝点脱身,不得已才想到劫持。

  灞桥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贺某为迫使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近日一审判处贺某有期徒刑1年。

  记者从办案单位了解到,张某“劫持”孩子的目的只是为了脱离传销组织,目的并非真要劫持,因此张某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只是作为传销案的受害人出现。

  

(图片来源:网络配图)

  延伸阅读:洗脑会导致的精神病症状

  洗脑本质的含义是:用一切手段将符合自己利益的错误虚假的认识与思想去灌输给他人。区分是否洗脑的关键不是灌输这个过程,而是看灌输的这种认识与思想是否符合事实真相和科学,灌输的认识与思想不符合事实真相和科学则为洗脑。

  提出许多希望和暗示,激起被操纵者的虚荣心和好胜心,使他们自觉按照要求行动;发展一套内部术语,或者赋予一些词语特殊含义。让被操纵者用于交流和思考,以强化个体对所倡导理论的使用,并增加他们与正常社会的隔膜;刚加入组织时。操纵者往往会给予慷慨的赞美和奖励,使被操纵者感到爱和幸福;但随后个体就感到恐慌,因为操纵者许诺的美好前景由于自己的缺陷。总是不能实现,觉得自己愚蠢、堕落,慢慢变得抑郁、焦虑、丧失独立思考能力。

  受到精神控制的个体往往有以下特征:他们重复操纵者灌输给他们的内容,成为操纵者的留声机和传声筒;说话的语气和韵律会发生变化。变得激动、高亢或庄严、缓慢,同时表情也变得严肃、庄严或紧张,眼神也更明亮、闪光。到最后。精神控制的牺牲品会变得虚弱、依赖以及形成双重人格,产生认知功能紊乱、核心信念改变以及出现精神病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