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遭遇最“牛”物业 堵业主门前嗑瓜子(图)
昨日,新芙蓉之都佳苑小区,多名女子围坐在邓女士家门口 。 图/受访者提供
今日中午,新芙蓉之都佳苑小区,邓女士家门口走廊洒满瓜子壳、食品袋。
红网长沙12月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沈梦艳)“太目中无人了,物业怎么能私闯民宅?”昨日下午,长沙雨花区新芙蓉之都佳苑小区,多名挂着物业工作证女子来到1栋邓女士家门外,随后,搬凳子、嗑瓜子、盖被子烤火……这架势让邓女士发了懵。
十几号人堵门嗑瓜子 称要来家里吃饭
今日中午11点许,新芙蓉之都佳苑小区1栋邓女士家门口,12把塑料凳随意摆放在电梯口和走廊,地上除了洒满的瓜子壳还有食品袋和充电插座包装袋。“这是从走廊配电箱接的电,插电炉子烤火。”
“说是老板没发工资,要来我家吃饭。”邓女士回忆,7日中午,因小区化粪池被挖改建停车场一事,她与其他业主一同维权要求将化粪池移回原处,“大家都很气愤,当时有居民拉横幅、写公开信的。”下午两点左右一回到家,邓女士便发现两名女子守在门边。
在对方说明是小区的业主想要具体了解维权的事情后,邓女士拿出了已有300多名居民签名的联名维权单,而后对方签名时询问为什么是复印件,邓女士警惕了起来。“随后从消防通道来了十多个人,都不是业主,当中还有物业人员。”
因担心家中孩子安全问题,邓女士挡住了门不让他人进入。“当时有两个人已经踏进家门了,邻居一名70岁左右的老人家阻拦,还被他们打伤流血了。”
小区化粪池悄悄被挖掉 居民联名维权
为什么会突然遭遇堵门呢?今年11月中旬,一次偶然机会,在发现小区一栋楼前围挡内被挖了很大的坑后,邓女士把消息发到了小区业主的微信群,之后物业公司对外解释称,地铁一号线施工,需拆移排污管。“物业认为是我带头维权,把消息透露出去的。”邓女士猜测物业将维权的事情归责到自己,进行报复。“维权是业主集体行为,为什么只针对我一人?”
“其实是在建立体停车场,还没经过审批。”没过几天,从施工工人口中得知小区化粪池被挖掉正在建立体停车场的消息在小区内不胫而走。“化粪池紧挨着承重墙,意味着建好后房子会泡在粪水中。”不少业主表示,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将信息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建停车场是违规的。业主王女士说,当时小区都是大粪味,停车场都进不得人,维权是大伙儿的事,不应该针对邓女士。
之后,业主代表将情况反映给了街道。在街道协调下,工程暂时停工,“街道召开协调会,开发商都没来人。”
物业:的确存在此事 业主有错在先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小区湖南鑫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有多人坐到邓女士门外,工作人员称只是去了解维权的情况。“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他们占岗亭、拉横幅,业主有错在先。”
问及走廊垃圾未清理一事,该物业公司承诺将立即派人过去打扫,而对后来发生肢体冲突一事,该工作人员称已有公安介入,事情都在处理中,“相关负责人不在公司,不方便透露。”随后,记者拨打该物业公司王姓负责人电话,一直未接通。
东塘街道综治办刘姓负责人表示,对于新芙蓉之都化粪池的问题,街道组织召开了协调会,规划部门称相关的规划手续还在办。他说,上周街道城管接到举报后,就下达了停工通知,要求其在办好手续前不允许开工。
“下一步我们还会召开协调会,问题终归还是要解决。”刘姓负责人说,他们将再次召集开发商、业主代表等召开协调会,商讨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律师:物业存在违约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业主有权利对物业公司的工作合法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物业公司应当根据业主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自身工作进行改进,而不是“解决”提意见的业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未获得准许的情况下非法侵入业主住宅并打伤业主,不仅是违约行为也是侵犯业主权利的违法行为。“被侵权业主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律师称,按照《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我国《刑法》第245条更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三)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