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出台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暨审计项目基础质量检查评比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力推进 “3+3”发展战略,努力打造湘潭审计品牌,日前,湘潭市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检查暂行规定》、《湖南省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湖南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台了2018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暨审计项目基础质量检查评比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评分标准等六个方面对评比评选工作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为组员的高规格评选评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专班负责日常工作的调度。
二是确定了评选评比范围。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业务科室(中心)推荐2017年度实施并已归档(包括跨年度到2018年度出具审计结论性文书项目)的2个项目参加评选和评比,适当放宽了申报年度限制,规定评选可跨年度申报,在2017、2018两个年度内出具审计报告、按时完成立卷归档的项目可以申报参评。
三是明确了评分标准。规定优秀审计项目各项评选标准直接与审计署、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接轨,采取“双百分制”评分标准,即审计规范化情况计100分、审计成果、审计影响和审计创新计100分,更加重视审计成果的提炼和运用;审计项目基础质量检查评比则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注重基础工作。.
四是明确了评选评比方式和要求。要求成立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小组,采取统一组织、集中评审的方式,明确审计项目的申报、评选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设置初评、复核、审核、审定等评选环节,使评选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五是明确了评选评比时间。方案对2018年度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暨审计项目基础质量检查评比时间进行了细化,做到早谋划落实、早安排部署、早着手准备,采取多种措施,确保评选评比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六是明确了评选评比结果及运用。方案要求检查评比办公室对评选评比情况汇总记分复核后,将结果交检查评比领导小组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检查评比结果要在市审计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将检查评比结果列入2018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定所占分值为审计项目质量考核分值的40%,对应当报送而不报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单位,年底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评选评比结果的运用,推进全市审计项目质量不断提升,着力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并择优向上推荐。(供稿人:周继超 审稿领导: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