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检察:“两难”境地,公开审查来化解
“我确实收到了他的赔偿,也在和解协议上签字了,但是我失去了我的父亲,他却连道歉都没有道,我和家人都不能接受这一点”!
“我之前不了解交通法规,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过在看守所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你们能原谅我,我家只有我一个人赚钱,如果我坐牢了……”
这是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审查的现场,现场气氛似乎有些胶着。
本案案情并不复杂,2014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在宜章县城变道右转弯行驶时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乘车人员郑某明受伤入院。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伤者郑某明先后六次转院抢救治疗,于2014年10月23日死亡。在审查逮捕阶段,因双方对被害人的死因持不同意见,该院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士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检察机关在全面听取、充分尊重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王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王某进行了赔偿,郑某明家属也签署了和解协议并出具了谅解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承办人在审查此案时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是郑某明的家属痛失家人,坚持请求对王某起诉;而王某在已经赔偿的情况下,多次恳请从轻处理。似乎无论是否起诉都无法打开双方心结,如何真正化解双方矛盾呢?承办人向主管领导报告后,决定再次对此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受害方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将办案流程公开透明化,确保双方都能表达自己的诉求。公开审查过程中,各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而当事人双方仍是各执己见。承办人就此案进行了释法说理,告知了法律规定及各方享有的权利,也表明检察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的鲜明态度,希望双方能渡过这个难关。王某当即向郑某明的家属表示了歉意,气氛有所缓和。
“无论你们作出怎样的决定,历经两次公开审查,我都感受到了你们在处理我父亲案件的公正。”公开审查结束后,郑某明的儿子郑某真诚的说。随后,郑某也多次电话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承办人一一耐心解答。4月2日,郑某电话联系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请求对犯罪嫌疑人免予刑事处罚。4月8日,承办人向王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王某夫妇红了眼眶。至此该案才真正的案结事了。
相关附件:
( 责编: 潘亦华 审核: 曹斌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