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冬:严守安全生产红线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年来,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自身工作职能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确保主体资格合法。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对新申请注册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严格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前置审批审查,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等重点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对前置许可文件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待前置行政许可齐全后方办理营业执照。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但未取得有效前置许可的,一律不发营业执照,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此外,加强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以农贸市场、加油站、化工生产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大力加强对安全责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尤其是涉及高危行业的必须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变更登记。同时在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中,强调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职到位。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增强监管执法合力。 紧密结合打非治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对于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牵头查处的无证经营行为,及时函告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增强监管合力,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相结合,将危险化学品及相关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一项工作、多重效应”。
下一步,省工商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深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职责。 一是继续把好市场准入关。 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尽职履责,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 对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责令其限期办理工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未依法取得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市场主体,及时将情况或案件线索抄告主管部门,配合查处取缔。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严厉查处非法从事车辆改拼装、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不合格建材产品等违法案件。 四是加强工作协调配合。 强化与安全生产牵头部门的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运用信用约束手段、开展联合惩戒措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打非治违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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