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在全市率先给蔬菜上保险
26.10.2016 03:08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农户自缴60%,县级财政补贴40%
近日,宁乡县召开了蔬菜种植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全县各乡镇农业主管领导,农办主任,各蔬菜种植大户共100多人参加会议。至此,长沙市蔬菜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在宁乡县率先启动,保费由农户自缴60%,县级财政补贴40%。
蔬菜种植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由中国人寿财险宁乡县支公司独家承办。经过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行洪区;生长正常且连片种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蔬菜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宁乡县蔬菜种植保险预计承保6万亩,选择投保积极性较高、在宁乡县经营种植蔬菜一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齐全,种植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蔬菜示范园、企业及种植大户作为投保对象。其中露天种植蔬菜保险费率为7%,大棚种植蔬菜保险费率为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公司经理龙书人介绍,每亩保费100块钱,自己出60块钱,财政补贴40块钱,在蔬菜遭受洪灾、水灾、风灾、冻灾、雹灾之后,按照费率5%计算,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灾害事故可以得到2000块钱的责任赔偿。其中一年之内有明确种植计划的,也可进行一年期多批次投保,并写入特约,最高不超过实际种植物化成本的70%。
据了解,目前宁乡县蔬菜种植面积共60万亩,符合投保的为6万亩。现阶段,宁乡县将积极推进蔬菜保鲜试点工作,推动宁乡县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农业厅
26.10.2016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