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托管欠规范 长沙人大代表建议出台相关办法
星辰在线1月5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柳佳路) 近年来,随着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家长已很难与孩子保持同步的作息时间,许多中小学附近出现了数量庞大的校外托管机构,专事孩子住宿、接送、就餐和学习辅导等。但这些校外托管机构几乎是清一色的家庭作坊式经营,存在很多问题。长沙市人大代表李志员、蒋玲丽建议,尽快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学生校外托管。
李志员和蒋玲丽经走访发现,目前校外托管机构很多存在着主体地位不明,责任能力缺乏,监管存在“空白”;设施不全,安全、卫生、消防隐患大;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不一等问题。李志员同时也介绍,“校外托管机构是一个新兴的特种服务业,虽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它是广大家长的现实选择,毕竟它在解除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的家长们的后顾之忧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李志员说,近年来国内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乌海市海勃湾区、广东省惠州市、陕西省铜川市、河南省济源市等地政府都出台了民办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李志员建议,相关部门可结合长沙市实际,尽快研究制定《长沙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部门监管有据,托管服务规范。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引导建立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应及时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对托管机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消防安全及经营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他山之石】
福州: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
2010年3月份,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局、工商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学生课后托管分为校内托管和校外托管,校内托管的管理主要由教育部门负责,而校外托管则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教育、卫生、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监管工作。
赤峰市: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封闭管理
201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出台了《赤峰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如要求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要出具场所为100平方米以上并符合安全标准的三层以下建筑的有效证明;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封闭管理,安装监控设备,配备保安或门卫值班人员。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当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书,明确托管期限、时间、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
铜川市: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办理营业执照
2014年7月,陕西省铜川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托管机构可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防安全意见书》以及经营场所使用的有效证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办法》明确托管机构需配备主管人员1名,其他工作人员与学生至少按照1∶10的比例配备;有经营场所和生活设施。托管机构开办者承担托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责任,并在食品安全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要求。要求食物烧熟煮透,加工完成后在2小时内提供给学生食用,剩余食品不得再次使用;不得向学生提供凉菜、生食海产品,禁止提供四季豆、豆浆、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对于在居民楼内开办的托管机构,应当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