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长沙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督导的评估意见

31.05.2016  16:49

长教督办〔2016〕9号

为进一步规范长沙市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办学水平,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多样化需求,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关于开展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督导的通知》(长教通〔2016〕46号),2016年4月19日,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督导组,对长沙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

督导组对照《长沙市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体系》,采取看材料、听课、查阅原始资料、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听取了学校关于项目的情况汇报,查看了项目部环境及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了部分教师的教案、听课笔记、学生作业和班主任工作记录,核查了办学经费项目,随堂听取了外方和中方课程共5节,抽取了10位教师和30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随机对10位家长进行了电话访谈,从项目管理、师资队伍、教学管理、学生成长、办学成效五个方面对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系统、全面地督查。督导组对长沙外国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督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经验与特色

(一)办学行为依法依规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经长沙市教育局同意申报,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实验项目”的成员学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与美国黎波堤大学附属中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办学。学校编制了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奖励和惩罚条例》、《三年发展规划》等。在财务管理方面,“中美双文凭课程项目”获省教育厅批复(湘教通[2013]303号文件),有市物价局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批复(长价费[2014]217号)文件,有审计中介机构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审计报告。2015年以来收入上缴非税,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日常管理科学规范

学校领导特别珍惜、高度重视合作机会,成立了国际项目管理委员会、国际课程实验领导小组,由校长张建斌任负责人。设置相对独立的“瀚书楼”为项目部办学场所,配备学校最高级的项目部专用网络教室和电教设备,为学生提供专用公寓楼。项目部融合了普高文化课及英、日等外语课的不同特点,并考虑到学生多元需求,搭建了具有长外项目部特色的外语教学和外国文化课程体系,落实教学常规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教师备课、听课、上课态度十分认真,相关资料记录原始完备,在学生管理上,尽职到位,各项检查评比资料齐全,起到了应有的约束与激励作用。总体而言,项目部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师生状态良好,给人留下较好印象。

(三) 队伍建设优质高效

学校逐步建立起一支学科结构合理,专业素质精良、充满生机活力的学者型、专家型、创新型、学习型国际教育师资队伍。并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培育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学校实行绩效工资管理,调动教师积极性,更新考核评价系统,突出中方教师和外方教师的年度考核奖励。

(四) 教育科研同步跟进

2013年学校获《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课题研究》课题批准后,校长和副校长迅速组织项目部和外语教研组的骨干教师和外籍老师成立长沙外国语学校项目部课程研究组,由肖灵芝老师任组长,在市教育局提供专项经费支撑的情况下,开发外语特色课程项目,全面推进外语特色教育,并有相关论文在日本、加拿大等国家杂志上发表。

(五) 办学特色初步彰显

学校项目部的办学水平逐年提升,参与全国外国语学校国际教育工作会议,作重点经验推介。项目部借鉴国外优秀教育理念及教学方法,辐射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整体提升了学校的各项工作水平。学校教师专业化成长迅速,理念更新快。项目部学生成长健康,综合素质水平高。教师、学生、家长对项目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成果比较满意。本次督查中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教师对该项目的满意率为100%,学生对该项目的满意率为85.6%,家长对该项目的满意率为94.9%。

二、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

经查,项目部中日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申报,中日合作项目应及时办理办学许可和收费许可等审批手续,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中外合作办学协议合同应先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再签订,且签订合作期限应根据国家政策等变化进行调整;

财务管理方面,未见办学项目收支在学校财务核算中按明细分类账登记核算处理,学校未提供中日项目收费批复文件。

(二)进一步改善项目办学条件

本次督查中学生问卷反映出学生对项目部“师资与教学设备”、“基础设施”等方面满意度较低,项目部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全面深入推进项目实施。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适当的时候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长沙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