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扎实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28.05.2015  19:39

5月22日上午,市委邀请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为市委中心组及市直部门相关负责人等作新《预算法》专题辅导报告。我局分管财务的领导、规财科科长参加了学习。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政府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是为现代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福利、保障国家防务、发展经济和文化等活动筹集和分配经济资源的根本法律依据,发挥着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优化社会分配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要职能。按照“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新预算法在附则中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明确要求。政府财务报告作为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反映政府财务情况的存量“家底”,将和预算报告相互协调,共同反映政府履行各项职能和资金绩效的情况。新预算法的原则性规定为未来各级政府全面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指明了方向。

辅导报告后,我局参会人员及时向局党委汇报了辅导报告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局党委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学习到位,拟定在下半年组织全局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集中学习新《预算法》;二是贯彻到位,把新《预算法》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编制好预算,执行好预算,做好预算公开,加强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