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一家人准备去看电影 高楼掉砖头砸死50岁母亲
本报娄底讯 6月4日下午2时许,娄底市氐星路一临街高楼发生一起意外事故:一位从楼下经过的50岁妇女,被上方坠落的一块砖头击中后脑勺,当场不省人事,送医后不久即不治身亡。目前娄底警方已介入调查。
据逝者女儿朱燕聪称,事发当天,她与母亲、弟媳带着三个孩子,准备步行前往附近一家影城看电影。在行至氐星路星海名都933号商铺门前时,一块砖头突然从楼上坠落,正中母亲后脑勺。母亲当场被砸倒在地,头部及耳鼻出血,身体不停抽搐,无法言语,旋即失去意识。朱燕聪赶紧拨打120和110报警电话,母亲被送至娄底市中心医院抢救,但因受伤过重不治身亡。
朱燕聪提供的图片显示,事发现场有一大摊血迹,砸到母亲的砖块长约20cm,宽约10cm,一角缺失。事故发生后,朱燕聪及家人对星海名都开发商及物业提出质疑,希望对方给一个说法。
记者联系到星海名都开发商,一位苏姓负责人回应,他对朱燕聪母亲的遭遇表示同情,但他咨询过律师,开发商“一点责任都没有”。他还称,楼盘不存在质量问题,已交付物业管理七八年。而星海名都的物业负责人唐某,则以“开会、有事”为由未回应此事。
6日下午,记者从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了解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实习生王鑫记者吴和健
律师
高空坠物可向全体业主索赔
高空坠物伤人,究竟该由谁来担责?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分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查清责任人,可直接向责任人索赔。
如果查不清,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如果发现还有其他责任人的,其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如果是高空抛物伤人损财,抛物单位或个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无法查清,可向建筑物全体业主索赔。建筑物全体业主如果有证据证明事发时自己并不在现场,可以免除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