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加陌生男微信好友 为赚100元介绍他人卖淫
24.02.2016 20:38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郴州新闻网2月24日讯 女子应微信好友的要求,介绍两名女子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两名女子的卖淫所得中收取100元“介绍费”。近日,经汝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段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也被依法予以追缴。
被告人段某系郴州人。2015年7月,段某在汝城县通过微信认识了一名男子并互加了微信好友,之后,段某与该名男子陆陆续续发生过几次关系。2015年8月 7日,该名男子打电话给段某说自己与另外两个朋友在某酒店,要求段某带两名女子到酒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段某随即与自己相熟的两名女子一起赶到了该名男子指定的酒店房间内。在房间内,段某将另外两名女子介绍给房间内的三名男子。随后,三名男子在酒店内加开了两个房间,并各自带着一名女子到房间内进行了性交易。事后,另一名女子支付给段某100元介绍费。
2015年9月2日,公安机关因另一起刑事案件向被告人段某调查了解情况时,被告人段某主动交代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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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20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