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失业保险新政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22.09.2015  11:03

                    记者   陈澳儿   陈红武
    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近日,长沙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今天,市人社局负责人接受本台记者专访,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市人社局副局长 钟建辉 实施办法》最大亮点就是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允许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把做好失业保险工作与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从2015年3月1号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 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从2015年7月1号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城区由原每月1112元增加到1182元,每月每人增加70月,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由原每月1000元增加到1063元,每月每人提高63元。


步步高云猴网人力资本经理   赵艳平 我可以算一笔账,对于企业来说,……我们企业保险金费用整体可以减少31万元左右


    此外,《实施办法》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稳岗补贴可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另外,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同时要求各区县(市)要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