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演绎“重金求子”骗局获刑

22.12.2015  12:58
   湖南法院网讯   (陈艳蓉) “我的丈夫是香港富商,因没有生育能力重金求子,如能帮助怀孕将重金酬谢……”被害人阳某听信了虚构的“重金求子”被骗19万元,落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两夫妻搭档设下的圈套。

  2015年年初,张某甲听闻村里有人在外地诈骗发财,遂产生前往广州实施电信诈骗的想法,并告知丈夫张某乙。之后,二人购买了用于电信诈骗的笔记本电脑、具有变音功能的手机等作案工具。2015年3月,张某甲携带上述作案工具前往广州市白云区,并通过装有特殊软件的笔记本电脑自动随机拨打电话,以“重金求子”为由实施电信诈骗。被告人张某乙于同年3月底赶到广州与被告人张某甲共同实施诈骗,其负责被骗人汇款后立即取款。 

  2015年3、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甲多次电话联系阳某,谎称其叫“杨美玲”,丈夫是香港富商,因没有生育能力,重金求子,如能使其怀孕将重金酬谢。为使阳某相信其虚构的“重金求子”骗局,被告人张某甲使用具有变音功能的手机虚构“黄律师”与阳某电话联系,骗取阳某多次向其提供的账户汇款共计1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重金求子”事由,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甲系主犯,被告人张某乙系从犯。案发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又配合侦查机关追缴部分赃款。遂判决被告人张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二万元;判决被告人张某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元;并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类似“重金求子”的骗局,报纸、电视等媒体报道的“先行者”案例并不少。为什么此类骗局总是屡试不爽?说到底是受害人的贪欲心作祟,妄想一夜暴富,妄想突发横财,妄想“财色双收”。防范这类诈骗,除了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街头巷尾的小广告外,最重要的是不要被金钱和欲望蒙蔽了双眼,冲昏了头脑,模糊了心智,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君子爱财须取之有道。 来源:衡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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