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 听“乔老爷”说说宪法的那些事儿
你知道吗?今天,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报告。
由于曾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等职,再加上解答问题详细耐心、风趣幽默,乔晓阳被港澳媒体亲切地称为“乔老爷”。李杰摄
近年来,“乔老爷”一直作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活跃在立法一线。今天国家宪法日,“乔老爷”到底讲了啥?别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送上“乔老爷”的精彩发言:
什么是宪法?
前些年有一次我参加与欧盟代表团的人权对话,他们老问在中国能否批评执政党,说想了解你们对批评容忍的限度在哪里?我就用宪法来回答的:宪法确立了我国绝大多数人民对国家最根本问题的共同意见,即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从改善党的领导、改进政府工作的角度来提出意见,无论怎么批评不仅是容许的,而且还受到鼓励。我们的报纸电视电台里此类批评很多。但是如果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就违宪了,违反了绝大多数人民的共同意志,付诸行动就违法了,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我们的限度就在这里。
历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证明,一个国家,没有统一的意志,没有共同的行动准则,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会内乱不止,甚至四分五裂,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就无从谈起。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以什么为基础?就是宪法。
宪法如何实施?
宪法实施,就是把文本上的宪法变成实践中的宪法,让静态宪法变为“活”的宪法的过程。宪法只有有效实施,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立宪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说三个与宪法实施相关的问题:
1、宪法应该经常修改吗?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首先要强调保持稳定,保持宪法的稳定性,是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证。宪法不稳定,经常修改,不利于宪法观念的普及,也会使群众感到宪法是可有可无的,从而失去对宪法的应有的信任和尊重。但是,保持宪法稳定,并不是说宪法一点也不能动,该修改应当及时修改。
现行宪法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制定的,又经过了四次部分修改,是适应改革开放需要的。当然今后还会进行一些修改、补充和完善,但这些修改、补充和完善只能是一些具体规定方面的,而对国体、政体、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根本原则方面的规定则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一百年不动摇。谁要想动摇我们制度的“本根”,那已经不是修改宪法,而是颠覆国家的问题了。
2、宪法实施谁来监督?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也就是说,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监督宪法实施。有人提出另设一个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平行的“宪法监督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来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个提议是不符合宪法规定的,如果这样做,就从根本上动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这种制度设计是不可取的。
有学者呼吁在全国人大之下设一个和其他专门委员会平行的宪法监督委员会,专职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这是可以研究讨论的方案,宪法上没有障碍。
3、权大还是法大?
对于党大还是法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一个伪命题。为什么?因为在我们国家,宪法和法律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来源于党的政策、主张,宪法法律是党的政策主张的定型化。
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于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一些领导干部置法律于不顾,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不仅不能带头守法,反而恣意践踏法律,把自己手中的权力,当作谋求私利和特权的手段,极大地挫伤了人民群众自觉守法的积极性。老百姓认为法律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国家机关干部都不遵守自己定的法,却要求老百姓守法是不可能的,“你自己不遵守你自己定的法,我为什么要遵守”。一个国家的国民法律素质高不高,首先要看这个国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高不高。这两者是密切联系的。
在“权大还是法大”这个真命题上,我们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高维护宪法、保证宪法实施的能力。
报告详见:光明网
相关附件:
(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