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房产局贪腐案开审

02.12.2015  17:13
  • 法官宣布:全体起立,现在开庭!
  • 开庭审理中
  •    湖南法院网讯   (田力 田聪) 11月25日,吉首市房产局冉某等五名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案在吉首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冉某任吉首市房产局局长期间,在租赁某学校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公寓以及在联系购买某某小区商品房作为市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不正确履职、玩忽职守,致使国家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损失共计261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7.08万元。被告人朱某某任吉首市房产局中层负责人期间,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吉首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过程中,在项目申报、确定实施主体等方面不正确履职,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四家公司违规承建工程,部分未做工程得以验收通过并结算,其玩忽职守行为致使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损失1350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在任吉首市房产局副局长、分管保障性住房工作期间,在租赁某学校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公寓作为吉首市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不正确履职、玩忽职守致使国家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损失36万余元,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万元。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为他人在工程承接、验收、拨款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告人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3.5万元,为他人在项目申报、工程检查、保留项目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

      经过近12小时的庭审,案件审理结束。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市直机关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旁听庭审是一场生动的防腐拒变教育课,市房产局贪腐窝案警示,作为公务人员要有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筑牢防腐底线不能以权谋私,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吉首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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