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口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市州项目公示
31.05.2016 22:19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根据《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5〕1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文件规定,经市州口岸、财政部门申报,我办与省财政厅外经处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拟确定26个项目纳入安排计划。按照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现将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5月26—29日(共3天)。
受理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85281311(兼传真)
附件:2016年省口岸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市州项目表.xlsx
湖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31.05.2016 22:19
石建辉:在推进湖南财政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初心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财政厅
省财政厅召开电子财政工作推进汇报会
为落实省委书记杜家毫关于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