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巡回审判一起电信诈骗案

18.05.2016  22:38
巡回法庭审理现场    湖南法院网讯   (张宁) “……被告人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谭某的违法所得8950元,返还被害人……”

  近日,双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在双峰县甘棠镇人民政府大礼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谭某涉嫌诈骗一案。

  2015年下半年,被告人谭某在衡阳某小区租赁了一套房子并购买手机、手机号码等物品,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以办理真驾驶证”,实施电信诈骗活动。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谭某单独及伙同他人以办驾驶证为由分别骗取受害人严某、于某某人民币2650元、8950元。2015年12月,谭某被娄底火车站派出所抓获,并由双峰县人民检察院于2016月4月向双峰法院提起公诉。

  近年来,双峰县持续推行专项打击活动,重拳出击电信诈骗连同PS敲诈、制贩假证等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在双峰本地无所容身,大都流窜到外地做案,严重损害了双峰形象。鉴于此案的典型性及影响性,为扩大影响辐射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双峰法院决定启用巡回审判,将本案开庭地点设在甘棠镇大礼堂,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甘棠镇大礼堂聚集当地及附近几个乡镇数百名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不少群众表示:双峰素来享有“国藩故里,湘军摇篮,女杰之乡”之誉,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部分人不诚信的行为,严重抹黑了双峰形象,可耻可恨!今后一定积极配合政府,拿起法律武器,严厉打击诈骗行为,共同维护“耕读天下,富厚日新”双峰形象。 来源:双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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