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完善四大体系促安全隐患整改

18.01.2016  16:38

为积极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局面,桃源县立足“措施早落实、隐患早排除、事故早预防”的原则,完善四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工作机制作,实现隐患整改“零留存”。
      一是健全监管责任体系。该县把从上至下层层明确职责分工作为开展隐患排查的首要前提,在县、乡、村、企业四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基础上,下发《关于县级领导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分工的通知》和《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建立了“企业一日一自查,村居一周一排查,乡镇一旬一普查,部门一月一抽查,两办督查室一季一督查,县级领导半年一巡查”的检查制度,切实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科局、乡镇、村居安全责任逐一分解细化,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操作者,确保安全责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
      二是规范工作操作体系。该县从规范《安全生产检查表》入手,为乡镇、企业、村居量身制定了18个行业26张安全生产检查表,统一规范了10类工作台账和12种工作报表,形成了各有侧重、互相交叉、层级监督、整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健全整改跟踪体系。对于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三法并用,并配套建立了登记建档、挂牌督办、执法查处、警示约谈、整改销号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隐患整改“零容忍”。2015下发了该县40份隐患整改交办函,督促12处市级挂牌督办隐患、48处县级挂牌督办隐患落实了整改,隐患整改按期销号率均达100%。
      四是健全考核考评体系。该县将隐患整治情况列为了安全考核的硬指标,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定期述职和动态评估制度,严格实行月抽查与季督查挂钩,季督查与年考查挂钩,年考查与上级查挂钩,上级查与总评估挂钩,总评估与责任制挂钩,责任制与责任人挂钩,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级提升。2015年,该县有3个单位被预警、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警示约谈、16个单位被扣除责任金,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桃源县安监局/周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