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城市扶贫缺位的“四个短板”急待拉长

16.11.2015  16:52

  拨开县域城市化和现代化繁华的表层,城市里仍存在一个不该被忽视的群体——城市贫民,他们绝大部分还在温饱线上煎熬,在几平方米的黑瓦屋中蜗居,在因病返贫的环境中挣扎,在面临辍学的窘迫中待援。直面这些城市贫困群体,有关部门虽然尽其本分、履其职责,对口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救助,但由于是局部“输血型”的保底扶贫,城市贫困群体离真正脱贫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距离。具体来讲,目前县域城市扶贫还面临“四个短板”急待拉长 。

   重农轻城”的体制性短板。 城市扶贫,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要素保障的缺位问题。为此,我们在调查中查阅了有关县级扶贫的文件资料,均没有发现城市扶贫的踪迹,甚至连“城市扶贫”四个字都找不到。这些问题,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规划上的缺席。城市扶贫难以进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之中,还游离在扶贫规划的体系之外,没有上升为县一级的战略来抓。二是体制上的缺位。在县一级,作为抓总的扶贫办,体系上归类农村工作,管理上归口农村办,工作由乡镇负责实施,使城市完全在扶贫工作中缺位,实质已经被边缘化。三是政策上缺失。我们查阅了《十二五县级扶贫开发工作规划》,无论是扶贫财政投入、项目开发、政策扶持,还是领导办点、部门帮扶、社会支持,都没有将城市扶贫纳入其中,长期在矮化的部门圈子底层运行。

   重救疏扶”能力性短板。 城市扶贫在决策上的缺位、政策上的缺失和体制上的缺位,导致这一工作无法上升为县级战略进行资源、要素整合,致使中间对口部门限于“重救疏扶”的短线作业。一是资源短缺“无力”。由于对口部门扶贫的“单打鼓,独划船”,仅靠上级部门有限的项目资金施救,无法得到县本级各类社会资源的支持,基本处于有心无力的低效运转状态。二是力量有限“无能”。调查中了解到,处于对口扶贫一线的县有关部门,对怎么扶贫把脉比较精准,对扩大扶贫思路也比较开阔,但一个部门三四十号人,要帮助上万城市贫困人口脱贫,显得能力有限、力量单薄。三是标本兼治“无法”。由于城市扶贫资源先天不足,政策行走边缘,有关部门只能尽力做一些治标的简单救助,在治本上没有底气,找不到路径,更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

   贫穷难返”现实现实性短板。 分析城市贫困人口现状,除了老弱残等绝对贫困人口外,导致相对贫困人口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因弱守贫。部分城市“4050”贫民由于年龄偏大、能力偏差,就业放不下架子,不愿到企业从事脏、重、累的苦活和一些对技术、能力要求较低的工作,宁愿拿低保过清贫的生活。二是因故返贫。不少家庭因子女上大学需缴纳高额的学费、家庭成员患大病、发生交通事故等变故,而陷入相对贫困的窘境。三是因变落贫。主要因宏观的经济改革、社会转型,大量产业工人在企业停产、破产中沦为失业人员,由于丧失了经济收入来源,步入了生活贫困的境地。

   开发征迁”的保障性短板。 随着城市大开发建设,大量近郊农民因征迁失地而成为市民。这一过程中,由于就业安置上存在滞后的短板问题,政府无法直接将这些失农民安置进企业就业,加之国家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高,使相当一部分人生活陷入困境。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离乡弃土、离家带口进城谋生,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成为最地道的城市贫民。随着大规模旧城改造,居住在黑瓦屋和棚户区的居民大量动迁,政府虽然为他们安置了廉租房、公租房,但必须交比原来高出5-10倍的房租,就连“三无”对象都没有减免。随着租房成本的直线上升,使居住在贫民窟的这些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居民生活更加困难。(津市市民政局 张明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