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亮点纷呈
29.12.2015 11:4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笔者从衡南县人社局获悉,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该县结合实际出台了《衡南县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南政发[2015]8号)。《实施意见》主要呈现三个亮点:
一是政府支持。提高了参保人缴费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第一档100元至第四档40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增加5元补贴;选择年缴纳500元及以上档次的,在第五档补贴标准60元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的增加5元补贴;增加了个人缴费档次。为满足参保对象多缴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14个档次;提升了基础养老金额。目前该县基础养老金标准为75元/月,对缴费累计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
二是举措创新。整合了居民养老保险。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行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丧葬补助制度。参保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00元/人;健全了举报奖励制度。为杜绝基金流失,鼓励对冒领、骗取、多领养老金的行为投诉举报,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对于重复领取、骗取、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追回,对举报骗取冒领养老金的在给予100元/人奖励的基础上,按追回金额的20%给予奖励。
三是百姓认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不犯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由于该县政府支持、领导重视,在举措上又进行了创新,得到了百姓的认可,今年省里下达该县任务是36.6万人,征缴基金3400万,10月底己完成35.41万人,征缴基金3355.89万元,征缴率达96.76%,11月底己全面完成任务。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9.12.2015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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