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坚持制度先行 着力提高党风廉政监督实效

21.08.2015  16:26

为切实提高党风廉政监督实效,长沙县教育局纪委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注意保持制度的连续性和可行性,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2015年,主要在6个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务求实效”的要求,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建设。一是进行部门职权清理,明确了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局各科室职能职责;二是制订和完善了局机关会议制度、科室内部协调制度、干部职工出勤及请假制度、外出学习考察和培训制度、机关财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三是制订并完善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公环境规范、廉政建设规范、对外服务规范、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等工作规范。

推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对全县中小学食堂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学校食堂只能在学校行政统一领导下,集体兴办,不得承包或出租,以服务学生、方便学生为目的,不断改善学生膳食结构,提高学生营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学生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推进学校商店管理制度建设。规定全县非寄宿制小学一律不得开办学校商店,所有校园商店一律不得承包给个人经营,县后勤办负责对校园商店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学校商店要做好3个公开承诺:绝不出售“三无”、过期、霉变商品;绝不出售无益学生健康的食品(烟、酒等);绝不高于市场价出售商品。

推进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了对收支的管理、票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账务管理、会计档案资料管理、会计监督、食堂、商店和猪场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等。

推进学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报批报建制度、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工程现场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