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五保监管“四创新”提升供养水平
今年来,衡阳县民政局坚持“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创新工作思路,改革监管机制,突出“四个创新”,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640元/人,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000元/人,供养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五保供养工作迈入良性循环轨道。
创新“家长制”管理,及时帮扶五保生活。坚持政府的主导地位,与村委会、监护人、本人签订了分散供养协议,将分散五保根据位置或者村组,落实一位相对有热心、有爱心、有能力的供养对象为“家长”,相对集中地将分散五保对象关联起来,“家长”需要对其他分散五保户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搜集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这样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掌握情况,及时开展相关的帮扶工作。出现问题时,形成“有人过问、有人协调、有人处理”的服务。
创新“亲情化”管理,增进五保情感交流。深入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服务提升年”和“视老人为亲人、做老人床前好儿女”等实践活动,定期组织慰问演出和五保对象自娱自乐活动,促进五保对象的身心健康,增进相互之间的情感交流;开展互联共建活动。主动与周边学校、医院、志愿者队伍等组织联系,定期到五保老人家中和敬老院为老人打扫卫生、整修庭院,陪老人聊天、讲故事、表演文艺节目,丰富院民精神文化生活;拓宽渠道,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五保老人的良好氛围。
创新“娱乐式”管理, 丰富五保精神生活。充分发挥娱乐活动室、健身活动阵地和骨干队伍的作用,组织院民教唱、传唱红歌;组织院民和周边村民开展下棋比赛、运动健身、跳健身舞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自娱自乐活动;结合“国庆”、“重阳节”等纪念日,举办卡拉OK演唱赛、院民联欢会等形式,举行经典歌曲演唱比赛,营造出了人人唱红歌、天天唱红歌的浓厚氛围。组织院民开展“我爱我院”或“我为敬老院建设献良策”等恳谈活动,让大家为敬老院建设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策,增强院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院民参与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通过组织“政府养我,我咋报答?”大讨论,使老人摒除了“我就是来养老的”、“干活儿得给钱”等错误思想,形成了互爱互助、勤俭节约、自觉劳动的良好风气。
创新“民主化”管理,维护五保合法权益。对集中在敬老院供养的五保对象,通过制订《院民管理细则》评选院民代表进入院务管理委员会体现民情民意;制定院民自治章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目前全县26所敬老院经院民大会通过了《敬老院自治章程》、《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和《院长职责》、《服务人员职责》和《门卫职责》等五项职责。院务管理委员会和院长根据制度进行日常管理。院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和完善,使我县敬老院民主化管理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通过院民自治,让院民们找到了归属感,不再把敬老院看作是管自己的地方,把敬老院当成家,把敬老院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积极参与敬老院各项工作,充分调动了院民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积极性,院民的满意度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