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跟进案件进展报案后可申请立案监督

18.01.2016  18:10
      1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该文件列出了市民各种涉及公安机关诉求的处理途径。       《湖南省公安机关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制定,是为了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确保信访诉求能够依法办理。   此次发布的清单中,多项与市民关系密切。比如,市民报案后未开具受案回执或7至30日内(经侦案件60日内)未告知是否立案,可直接向原受案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刑事立案的,还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如果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市民不服,可向出具通知书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市民若想详细了解清单内容,可登录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栏目,点击“省公安厅”,选择“规范性文件”一栏,该文件文号为“湘公警发〔2015〕66号”,即可下载阅读清单全文。
人口、居民身份证及出入境办证情况表2016年9月-2017年8月
  户籍人口居民身份证及出入证办证情况表: Upload/2017/09/201709201128485290.公安厅
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分市州情况表2016年9月-2017年8月
  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分市州情况表: Upload/2017/09/201709201150579530.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