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 员工生病可向用人单位追偿
26.08.2016 20:37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星辰在线8月26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胡伟男 通讯员 徐哲) 刘先生在长沙县某KTV任总经理一职,近日因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急救,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刘先生的家人拨打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刘先生在工作时间生病住院,能否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
长沙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黄欢回复,虽然刘先生在工作时间生病住院治疗,但并不符合工伤标准,因此不能享受工伤相关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因此,刘某的叔叔这种情况很难认定为工伤。
黄欢表示,虽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未给刘先生购买社保,导致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由此产生的损失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刘先生可以向公司主张由此产生的医疗保险损失。
本文来源: 长沙新闻网
26.08.2016 20:37
定了,城北今年新增4座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30日讯(记者 周和平)屋长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