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从十方面推进“十三五”审计监督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精神,12月10日,湘潭市审计局出台 “十三五”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意见,明确从十个方面推进“十三五”时期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是以计划统筹推进全覆盖。实行ABC分类计划管理,做到横不漏项,纵不重复,5年全覆盖审计一遍,重点部门与单位、重点资金与项目、重点领域与重大政策措施等实现监督常态化。
二是以资源整合推进全覆盖。探索市县审计资源一体化管理,整合全市审计力量推行大项目全市域覆盖。加大内审资源挖掘力度,在一些辅助性审计、基础性审计、延伸性审计领域,充分利用内审力量和内审成果。
三是以购买服务推进全覆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基本实现政府投资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政府购买服务化,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
四是以优化实施推进全覆盖。在组织方式上实行扁平化管理、大兵团作战和“1拖N”方式,实现审计资源共享、审计内容相互呼应。在实施时间上项目间有机衔接,“穿插”进行,“流动”实施。在成果加工运用上综合打造,推进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五是以大数据审计推进全覆盖。加快金审二期、三期建设,实施“数据联网审计”,实现对地税、财政、住房公积金、社保等部门的数据联网,以联网实时审计实现对所有预算部门的财政审计全覆盖。积极开发数据分析和应用平台,探索经责审和投资审方面的大数据审计。
六是以滚动轮审推进经责审计全覆盖。实行ABC五年滚动轮审计划,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涉外审计等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
七是以同级审和经责审为平台推进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企业审计力度,对重点国有企业5年内轮审一遍。
八是以经责审计为核心推进公共资源审计全覆盖。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探索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大重点国有资源专项审计力度。
九是以联动机制推进成果运用全覆盖。建立健全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动督促整改,切实推动审计成果运用到干部管理使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建章立制和完善出台政策办法上来。
十是以审计公告推进审计公开全覆盖。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机制,逐步实现审计项目结果在地方主流媒体的全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倒逼审计整改和审计绩效提升。(供稿人:王海文 审批领导:康海湘 )